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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蕾律师 陈晓蕾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于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陈晓蕾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北法学会会员,所在律师事务所是河北省省直律师事务所(原河北省第二律师所)、河北省二十强律师所、河北省AAA级律师事务...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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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利

商标权质押融资的风险有哪些

  在实践中,商标所有人在将商标权质押给被质押人时要注意质押和抵押的有关区别。抵押通常是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等。而且还要注意到抵押要登记后才生效,质押原则上只需占有就可以,那么商标权质押融资的风险有哪些?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商标权质押融资的风险有哪些

  1、商标专用权质押法律制度、法规存在空白

  专门规范商标权的《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没有对商标专用权质押做出规定,《担保法》、《物权法》只是对商标专用权质押进行了一般性规定,国家工商管理总局颁布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只是对登记问题做出了规定,至于如何评估商标专用权质押价值,如何实现商标专用权质押及如何实现商标专用权价值的变现等问题,法律、法规及规章都没有做出统一规定,导致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业务在实际操作上缺乏依据,随意性较大,不易把握,造成很大的风险。

  因此,国家立法部门及商标权相关部门应建设完善的商标权质押融资法律、法规制度;将商标专用权质押纳入担保法的调整范围,明确其操作程序,使其具备充分的法律依据;进一步明确商标专用权质押的条件,质押合同的具体内容、生效、变更及注销的条件和程序,出质标的双方和第三者的责任与义务,权利实现的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管理制度,对相关职能部门的权利和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完善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业的政策法规体系,明确政府主管部门、中介机构以及占有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关系,界定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准则和道德,使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有法可依。

  2、商标专用权价值不确定、不稳定,具有高风险

  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是质押融资的关键环节,也是高度专业化的工作,评估过程中对细节问题的不同处理,都可能导致评估结果的巨大差异。

  而商标专用权无形资产涉及行业及种类繁多,赢利模式差别较大,目前我国还没形成被普遍接受的统一的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体系,现行会计制度也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其价值;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体系的不统一,监督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导致金融机构不愿接受商标专用权质押,这已成为推广商标权质押融资的最大障碍之一。

  另外,商标权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和较高的风险性,容易受到企业经营状况等各种因素影响而发生价值波动,贬值风险较高。一个评估价值几亿的商标,可能在短期内因质量、经营等原因快速贬值,这种贬值风险是融资机构难以掌控的。如三鹿奶粉几亿元的商标品牌价值,一夜之间就化为乌有;曾经的央视广告“标王”——“秦池”、“爱多”商标,也因为企业经营问题,一度高估几十亿的商标品牌价值,贬值惊人;这导致融资机构心存疑虑,难以接受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的方式。

  二、如何规避商标权质押融资风险

  (1)针对商标专用权价值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适时寻求“组合标的”质押融资办法,鼓励企业以商标权再辅以企业家个人信用做联带质押,支持发展商标权和有形资产捆绑式质押融资等各种手段降低和分散风险。

  (2)企业的综合实力直接决定了商标专用权价值,商标专用权价值则直接反映企业的经济实力。财政部、工商总局等部门应牵头组织加强商标专用权价值的会计和评估理论的关联研究,寻找以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为目的与财务会计相结合的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方法,建立统一规范的评估标准,建立从业人员准入制度,保证评估结果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同时规定“最大商标专用权价值有效质押比例”,对接受融资的企业经营行为造成更有效的约束力,降低融资机构的风险,促进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循序渐进的发展。

  三、商标权质押贷款的概念

  商标权质押贷款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手段,目前国内多省市地区都鼓励企业利用多年来积攒的无形资产来进行融资合作,各大商业性银行也对一些信誉度较高的企业发放质押贷款,主要体现在曾获得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居多。

  目前凡是以知识产权质押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银行,对于贷款企业的授信额度都较低。以交通银行为例,在此次关于知识产权贷款的规定中,专利质押贷款采用综合授信方式,发明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25%,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15%,商标专用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50%,最高贷款金额为1000万元,最长期限可达3年。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一种具有创新意义的信贷品种,是指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用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核准的商标专用权作质押物,从银行取得借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借款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贷款对象为持有《商标注册证》并经依法登记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且已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获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有3年连续盈利纪录,其商标专用权的价值经专门的商标评估机构确认,在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内,原则上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其商标专用权价值50%的一年期以内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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