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陈晓蕾律师 陈晓蕾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于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陈晓蕾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北法学会会员,所在律师事务所是河北省省直律师事务所(原河北省第二律师所)、河北省二十强律师所、河北省AAA级律师事务...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晓蕾律师

手机号码:15081859550

邮箱地址:15081859550@163.com

执业证号:11301201811049520

执业律所: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胜利北大街368号益庄广场8层

商标专利

商标侵权行为如何赔偿

一、商标侵权行为如何赔偿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二、商标侵权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形式。

(一)商标侵权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情形

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商标侵权行为也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因商标侵权行为的实施,影响了他人合法行使注册商标专用权,并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因此,按照民法原则侵权行为人必须承担赔偿他人损失的责任,负有赔偿义务。而商标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二)商标侵权要承担行政责任的情形

行政责任是指雄伟人实施了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违法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也就是应当受到行政执法机关的处罚。商标侵权行为的行政责任承担方式为:

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3、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4、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5、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可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6、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权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商标侵权行为因承担的刑事责任的情形

1、假冒商标犯罪的主体,是达到法定行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外国人、个体工商户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外国企业。

2、假冒商标犯罪侵害的客体是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和国家正常的商标管理秩序。

3、假冒商标犯罪的主观方面是行为人必须是故意的、不同的目的动机不影响犯罪的构成,但过失为不构成犯罪。

4、假冒商标犯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了假冒商标的行为。

上述四个特征必须同时具备,具体行为达到司法机关假冒商标罪立案标准,才能构成假冒商标罪。根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假冒商标犯罪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负责。

三、商标侵权行为

根据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具体如下: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但是事实上,商标法所保护的商标专用权都是由主体行使的;行使不同的权利形成不同的权利主体;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胜利北大街368号益庄广场8层
Copyright © 2018 www.0311zhishi.cn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方式: 15081859550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