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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蕾律师 陈晓蕾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于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陈晓蕾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北法学会会员,所在律师事务所是河北省省直律师事务所(原河北省第二律师所)、河北省二十强律师所、河北省AAA级律师事务...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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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陈晓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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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

商业贿赂行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商业贿赂行为实际上就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且这种行为在世界上各国的经济活动中普遍存在,因此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那么商业贿赂行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什么是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成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为商业回扣,合法的佣金和折扣不应视为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是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是一种历史悠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无论国内还是国外,这种行为都存在。这种行为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增加了社会的拜金主义,是社会的腐蚀剂之一,同时,该行为也严重地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各国的法律都对此种行为予以制止。

  二、商业贿赂行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商业贿赂罪:商业贿赂犯罪是一种新型经济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商业贿赂行为从危害程度区分,存在违法和犯罪两个层次,分别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第一,承担民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承担行政责任。《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规定以行贿手段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2条的规定,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购买或者销售商品时收受贿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163、164条规定了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第385至393条分别规定了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

  除了以上三种法律责任外,有关机关还可以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商业贿赂行为的具体表现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业贿赂行为:经营者为销售商品或购买商品提供经营性服务或接受经营性服务,采用财物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经营者为了上述目的以其他手段进行的商业贿赂行为。其他手段,根据国家工商局的《暂行规定》,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进行的商业贿赂行为。经营者的职工采用商业贿赂手段为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的行为;单位或者个人在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时收受或者索取贿赂的行为;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行为;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行为;经营者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折扣的行为;接受折扣不如实入账的行为;经营者给付对方佣金不明示、如实入账的行为,对方单位或者个人接受佣金不如实入账的行为;经营者违法在商品交易中向对方单位或者个人附赠现金或者物品的行为;其他商业贿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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