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陈晓蕾律师 陈晓蕾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于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陈晓蕾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北法学会会员,所在律师事务所是河北省省直律师事务所(原河北省第二律师所)、河北省二十强律师所、河北省AAA级律师事务...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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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陈晓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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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301201811049520

执业律所: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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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

软件著作权法律保护期限是多久

  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软件著作权人的其馀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1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活动、使用许可活动和转让活动的发生,均不改变该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

  一、软件著作权法律保护期限是多久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软件著作权人的其馀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续展二十五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五十年。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活动、使用许可活动和转让活动的发生,均不改变该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满后,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该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即行终止。

  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软件的各项权利在保护期之前进入公有领域:拥有该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而无合法继承者;拥有该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

  二、软件著作权的限制

  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保障软件的正常使用,促进软件开发技术的发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了软件著作权的限制。

  1.合理使用。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2.用户的权利。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享有下列权利: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这些备份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在所有人丧失该合法复制品的所有权时,负责将备份复制品销毁;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该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

  3.相似的开发。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而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不构成对已经存在的软件的著作权的侵犯。

  计算机软件是比较特殊的作品,要取得著作权,必须要按照规定提出申请,之后符合条件才会被授予著作权。所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依申请取得,而不是自动取得。而加犟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无疑对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是具有重要作用的,同时这对软件著作权人利益的维护也显得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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